“军”字的禁用,实则再次警示广大从业者“莫以流量论英雄”。
文|云酒内容中心产业产区组
7月6日,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、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、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烟草专卖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销售“军”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。
近年来,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,使用相关含义的字样和图案,生产销售“军中茅台”“军队专供”等假冒伪劣商品,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形象,影响国家经济环境的治理。
为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、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,通告提出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,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;严禁线上线下销售“军”字号烟酒等商品;严密组织“军”字号烟酒等商品监管。
在铭记军人情怀,崇尚军人精神的今天,个别企业依旧把流量经营核心。这份通告的下达,为其敲响了警钟。
“军”字号烟酒商品禁止销售
如今,市面上申请“军”字烟酒商标的情况始终屡禁不止。
企查查显示,“军”相关的酒类商标已被多家公司及自然人申请注册。商品名称包括“军”“军军”“召军”“中军”“酱军”“罐军”等,国际分类涉及啤酒饮料、酒类,商标状态多为商标无效或驳回待复审。
以“军”为关键词,在第33类(酒类)商标中共能检索到个,其中商标无效个,有效注册个,注册申请中个,其余多数商标注册申请均被驳回。
在第32类(啤酒饮料)商标中共能检索到个,其中商标无效个,有效注册个,注册申请中个,其余多数商标注册申请均被驳回。
中国商标网显示,截至目前,第33类(酒类)商标共提交了件商标注册申请,第32类(啤酒饮料)商标共提交了件商标注册申请。酒类商标中最早注册的商标可追溯至年——陕西华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“军星”商标,目前已处于无效状态。
在以上众多的“军”字酒类商标中,不乏利用其牟利以及侵权的现象。
日前,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