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所周知,军人服役是有一定期限了,到了时间就要退伍,离开军营生活。虽然在部队的训练很艰苦,可是长达两年至三年的部队生活记录了军人的生长和生活,军人们也对部队含有深厚的感情,每到服役期满,军人们就要离开部队,踏上回家的征程。在退伍过程,我们可以看到,镜头下的军人和战友依惜难别,对部队的情绪无法割舍。竟然如此,退伍军人也是部队曾经的战士人员,那么离开时能带走部队里东西吗?
其实,部队有相关条例规定,退伍人员是可以拿走日常用的生活用品留作纪念,比如士兵每日洗脸使用的脸盆、军用水壶还有日常穿着的军装。然而具有杀伤力的军队配置不能拿走。根据我国的治安法,市面禁止枪械流通,所以,关于枪械类的武器是不允许退伍人员拿走,连子弹壳也不例外。因为退伍人员回归群众身份,如此想要带走子弹壳做纪念,后果很严重,也是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,要知道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这个规定我们不难理解,国家对枪械的管理很严格,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,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枪支进行破坏活动。在军人没退役之前,训练射击项目时,军人领取枪支和子弹数量都要登记在册,打靶结束后,需将枪械完好无损且要如数归还设备室,而打出的子弹留有的子弹壳,有专门人员来收取,以免遗落在外。
大多人可能不理解,子弹用完了的壳没什么杀伤力作用,完全就是个废品,为何士兵却不能带走,还列入枪械法。这个也是有原因的,空弹壳可以进行二次利用。对于熟练枪械构造的士兵来说,他们能自行制造装填火药,就相当于造出二次子弹,因此出于社会安全考虑,子弹壳的流出会留下隐患。
同时,每年军人的退伍数量庞大,要是每人分一个子弹壳,那就造成战略资源浪费。所以结合种种因素,空子弹壳是不能让退伍人员拿走,而且士兵们也懂得部队的纪律和规定,完全不会做出对国家有害的事,所以,他们只拿部队发放的允许带走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