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民初: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公营商业的——建立,
最初,公曹商业的雏形叫“公卖处”。年,毛泽东率领工农红军在井冈山创建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以后,年5月,新(永新)遂(遂川)边睡特别区工农兵政府,用打土豪筹得的一部分资金,买了一批货物,运回井冈山,在茨坪建起了一个区办的公卖处‘接着大井等乡根据群众的要求,也成立了公卖处。不过,这两种公卖处的性质不同:(区办)的属于公营经济形式,乡办的属于集体经济形式。
年至年期间,在江西、闽浙技等苏区,建立了公背商业30多家,公营药店也有30余家,还有公营饭店等。公营商业之所以迅速地建立,是因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苏区,处于敌人包围之中,国民党反动派为配合军事“围剿”实行经济封锁,造成了苏区军民日用品,特别是“食盐、布匹、药材等日用必需品,无时不在十分缺乏和十分昂贵之中”。苏区的物资输出也受到阻塞,一些手工业和卷烟、木材、樟脑、钨砂的生产,也因此而遇到困难。
从出入口贸易的数量来看,苏区出口的大宗商品是粮食。每年大约有万担谷子向白区输出,即万群众中每人平均输出一担谷子换回生活必需品进来。而这笔生意全由私商经营,从中获取高利。例如,“万安、泰和两县的农民五角钱一担谷卖给商人,而商人运到赣州卖四块钱一担,赚去了七倍。”这“三百万群众每年要吃差不多九百万块钱的盐,要穿差不多六百万块钱的布。”这万元的盐、布的进口,也由私商从中剥削。“如商人到梅县买盐,一块钱七斤,运到我区,一块钱卖十二两。”七斤盐要卖7.3元。为了反对敌人的封锁和商业资本的剥削,除了建立上述的公卖处、商店、药店之外,年,江西苏区还成立了粮食调剂局和对外贸易局,年,又设立了一个出口公司一一中华商业公司,它主要与福州、厦门、广州等国民党政府统治地区进行贸易。
对外贸易局等商业机构的成立,有计划地进出口商品,支援了红军,解决了苏区人民的困难,限制了商人的剥创。在员易上取得了主动权。交换形式是以物易物,“非不得已,不轻用现金”,使进出口物资达到平衡。当时进出口贸易的任务,一是向白区翰出苏区生产的剩余商品,如粮食、烟叶、木材、纸张、钨砂、樟脑等,二是从白区输入奇缺的必需品,如食盐、布匹、煤油、西药等。过去上述农产品的输出,都是地主兼资本家经营的,那些钨砂(是造军用品的)是私商兼买办阶级经营的。不过那时封建自然经济占优势,生产规模不大,再加上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,洋布战胜土布,洋纸挤垮了土纸,卷烟打倒了土烟,使进出口贸易也处于衰落状态。而苏区的商业和对外贸易掌握在人民政府手中后,为土地革命战争服务,为发展生产、解决人民的生活困难服务。因此,苏区的公营商业得到了迅速发展。
苏区的粮食,最初有的地方有余,有的地方不足,为富农、奸商造成谋利、操纵的机会,破坏了土地革命战争的顺利进行。后来,成立了粮食调剂局,通过购、销、调、存,平抑粮价,煞住了富农、奸商的投机风,保证了粮食的军需民用。当时,粮食调剂支局还掌握各地丰歉情况,以丰补歉,保持物价稳定。这样,“在红色区域内由有余的地方流通到不足的地方,不使有的地方成了堆,有的地方买不到,有的地方价格过低,有的地方价格又过高。”例如,年,瑞金米价涨到1元钱4升,并还有继续涨价的趋势。粮食调剂总局从兴国买来一批米,以1元钱6升在市场上出瞥,从而平抑了粮价,打击了富农、好商的投机、剥削行为。
粮食调荆分局和支局,为了做好粮食的购、销、调、存等工作,对粮食的数量、价格,粮种都进行统计和管理。每年秋收时,他们用高于市价的价格收购粮食,如福建上杭县掀区私商买米每元1斗7升,调剂局买米每元1斗5升,在群众藉要买粮的时候,他们又只照买进的价钱略除损耗出咨,如买进时每元1斗5升,卖出时扣除5合损耗,按每元1斗4升5合出售,他们卖粮时,优先卖给红军家属,对特别困难的农民,还可以赊给粮食,秋后再照数收回。年,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成立的中华商业公司(在重要市镇成立分公司),以采购业务为主。它主要经营金鸡纳霜、阿斯匹灵、碘酒、印刷油、布匹、盐、海味等商品。西药15天采购一次,价值达10余万元之多,盐、布匹5天采购一次。这些货物主要供应苏维埃中心地一一瑞金及其他苏区军民的需要。
总之,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苏区公营商业的建立,对供给军需民用,支援革命战争,起了重要作用。苏区公营商业的出现,是中国商业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。它使消费者摆脱了私商的中间剥削,在商业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种互利的新型交换关系,它属于人民自已的商业。因此,它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得到了迅速发展。